现有“人頭骨刻辭”的“義”字形🧪🪃,应该是甲骨文五期字形中的孤例,严格来说是无法作为确证根据的,所以“一開始真實性也頗受懷疑。”,如果同“新出刻辞”的相互参照,也有明显疑同之处:1,在義字形“我”旁三小撇处亦缺失最上一撇的完整笔画部分,其他字亦有复刀即二次加工的可能性存在,“人骨刻辞”肥笔趋于金文化的迹象比之同期田猎刻辞(如鹿头骨刻辞)更甚👇🏿,并且也属于采集而非考古挖掘出土物。
所谓“新出刻辞”在字形,刀法,刻工等相关方面以目前所能够看到的情况上看🫳🏻,并不比“人头骨刻辞”差,一些地方还可以说是更胜一筹。
《甲骨文编》里所举“義”字形,明显与《合集》原拓字形不符。
《甲骨文编》:
《合集》:
[此主题已被 xzjgw 在 2010-12-1 14:25:10 编辑过]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