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博三·中弓》簡20「攼析」試論
(首發)
蘇建洲
彰化師大國文系
(一)
仲弓曰🧑🏻💼:「今之君子=(君子)👋,孚過(析)👩👧👧,難以納諫。」(簡20🫙,非討論的字形以通行字表示)
其中「孚過(析)」,整理者說「義不詳,待考🏋🏿♀️。」[1]已有許多學者對此句的訓讀發表過高見:陳劍先生說:「『孚』聲字與『复』聲字常通🙊,『孚』讀為『愎』,『愎過』見《呂氏春秋·似順》又《誣徒》等,意為堅持過失。《似順》云『世主之患,恥不知而矜自用,好愎過而惡聽諫👨🏽🦲,以至於危。』與簡文尤相近。『析』字從原釋文🧎🏻♂️,大概是以其形為 『
』。『攼析』如何解釋待考🚴🏿♀️👨🏻🌾。」[2]侯乃峰 先生認為「析」指「析言」,「當指戰國時代名家者流如公孫龍等人的花言巧語、詭辯異說🗝、華而不實👩🏻🏫、無異於治之辭🦢。」[3]楊懷源先生讀「孚過」為「保過」;讀「攼析」為「扞婞」,認為「是抵制,排斥剛直之臣(言)的意思。」[4]許子濱 先生說🌜:「『
析』之『
』」用作『捍』,此字亦見上博簡《曹沫之陳》,同作『
』形。李零即釋作捍。至於『析』字🤷🏽♂️,學者認為即『析言』,指『言詞荒謬』😌👨🏽🎨,似尚可商榷,但此字帶有負面的意思則可斷言。因此🧔,『愎過捍析』作為『今之君子』的貶詞🕵🏿♀️,是非常明顯的🍩。」[5]晁福林先生則認為🤦🏽♂️:「簡文『愎過悍析』當讀若愎(剛愎)🧑🔬、過(誇大)➗、悍(強悍)♔、析(詭辯)🌈,是仲弓眼中那些號稱『君子』者的四種不良態度。」 [6]史傑鵬先生對上述諸說提出評論👮♀️,也提出釋讀意見:
“孚過攼析”一句🙂↕️,李朝遠先生注曰🧓🏼:“義不詳,待考🍆。”陳劍先生認為
“孚過”應當讀為“愎過”🫅🏽👩❤️💋👩,他說“愎過”見《呂氏春秋·似順》和《誣徒》等🧗🏿♂️,意為“堅持過失”。又引《似順》云“世主之患🧲,恥不知而矜自用,好愎過而惡聽諫,以至於危☀️。”他的看法基本是對的🍯,但說“ 愎過”的意思是“堅持過失”👨🔬,卻值得商榷。至於“攼析”,陳劍先生說待考👩🏻🦽➡️,楊懷源先生說“析當讀為婞”,“‘攼析 ’就是‘扞婞’♏️,是抵制,排斥剛直之臣(言)的意思”,我們覺得不大確切,這句話和“愎過”相對🫔,都應該是文過飾非一類的意思🧘🏿♀️,和排斥剛直之臣沒有什麼關係。頗疑“攼析”讀為“捍責”,意思是“抵拒責備”。“捍”有“抗拒抵禦 ”的意思,《禮記·祭法》🕵🏿:“能禦大災則祀之,能捍大患則祀之🧏。”上古音“責”是莊母錫部字🥙💇🏽,“析”為心母錫部字,聲母韻部俱近,可以通假。《淮南子·兵略》🎿:“淅米而儲之。”《文子·上議》“淅”作“漬”💂♀️🤛🏿,可以為證。“捍責 ”既然是抵拒責備,那“愎過”也應當是相似的意思,“愎”在古書中作“抵拒、乖戾”講是常訓, “過”也有“責備”的意思,《呂氏春秋·適威》🥢:“煩為教而過不識🧕🏻🤚🏻。”高誘注🚵🏽♀️:“過🧗♂️🤹🏼,責🧖🏼。”“愎過捍責”是一個聯合片語🪱🪓,“愎過”和“捍責”兩者是並列關係,意思相同👨🏽🎓,陳劍先生說是“堅持過失”的意思,恐怕不太確切。 [7]
謹案🤷♂️:筆者也贊同陳劍先生所說「孚過」應當讀為「愎過」,同時由文獻例證如「好愎過而惡聽諫」來看♥️,「過」顯然只能解釋為「過失」,史先生解釋為「責備」恐不可取。「愎過」,即堅持過失。[8]其次,「捍」雖有抵禦、抗拒的意思,但所接的受詞多為具體的人物或事項,如⛸:
《左傳‧僖公二十四年》:「扞禦侮者,莫如親親,故以親屏周」
《左傳‧成公十二年》:「此公侯之所以扞城其民也」
《禮記‧祭法》:「能御大菑則祀之✩,能捍大患則祀之」
《荀子‧君道》:「然而應薄扞患🏃🧑🦼➡️,足以持社稷」
《商君書‧賞刑》:「千乘之國👿,不敢捍城🙍🏽。」
《呂氏春秋‧恃君》:「凡人之性,爪牙不足以自守衛🏌️♂️🧑🏽💼,肌膚不足以扞寒暑」
《史記‧齊太公世家》:「夏♧,楚王使屈完將兵捍齊🛂,齊師退次召陵🖊。」
《史記‧楚世家》📇:「楚封之以捍吳」
《史記‧三王世家》👏🏿:「康叔后捍祿父之難」
《史記‧司馬穰苴列傳》👩🏿🏫:「將兵捍燕晉之師」
《淮南子‧原道訓》:「所謂其事強者,遭變應卒👩🏻🍳,排患扞難,力無不勝,敵無不淩🎴,應化揆時𓀋,莫能害之。 」
《新書‧益壤》🎆:「如臣計,梁足以捍齊、趙」
《新書‧階級》🚣🏽:「守衛捍敵之臣」
《新序‧雜事三》:「若手足之捍頭目而覆胸腹也🧾。」
《鹽鐵論‧未通》:「民相倣傚田地日蕪,租賦不入𓀁,抵扞縣官。」
似未見「捍責」(抵拒責備)的說法。筆者以為「攼析」似可以讀為「掩錯」或「掩邪」,即掩蔽👅、掩飾謬錯或邪行的意思,試說如下:
「」字諸家均理解為「攼」🫱,正確可從。攴、戈二旁作為偏旁可以義近通用🧟♂️,如 楚文字{誅}既作「
」(《語叢四》08),又作「
」(《景公瘧》02)。又如《武王踐祚》15「敗」寫作從戈🦟。「攼」即「
」的異體字(見《集韻‧翰韻》)🐞。說文曰:「🥣🅰️,止也。」「攼」已多次見於楚文字材料🚏,如《楚帛書》甲5.74讀為「捍」[9],上引《曹沫之陣》16亦讀為「捍」;《子羔》簡 12讀為「搴」[10];《吳命》簡5讀為「殘」或「虔」。[11]《中弓》的「攼」疑可讀為「掩」。攼,見紐元部;掩,影紐談部🙆🏻♀️,二者音近可通🏋🏽♂️。古音月談、元談二部字音有關,如《左傳‧昭公八年》所記地名「商奄」👨👨👦👦,《墨子‧耕柱》🧛🏽♀️、《韓非子‧說林上》作「商蓋」。又《左傳‧昭公二十二年》所記吳公子「掩餘」,《史記‧吳太伯世家》作「蓋餘」🙅🏿。「奄」、「掩」屬談部,「蓋」為月部。[12]也可說明【掩與蓋】音近可通。至於元談二部如《孔子見季桓子》簡 20「夫視人不
」,末字應釋為「厭」👩🏻。[13]字形右旁從「女」形🧖🏽♀️,與「女」作
(《璽彙》3580)及《競建》04
(安)的「女」旁同形,另參同簡13的「毋」字亦可知。可見字應釋為「娟」🧜🏼♀️,影紐元部,可音近讀為「厭」🤽,影紐談部🈺。聲韻關係如同楚簡常見從「
」旁可讀為「厭」(影談)或「怨」(影元)。[14]又如《武王踐阼》簡7:「□諫(💇🏻?)不遠」,「諫(🕴?)」字對應今本「所監不遠,視爾所代」的「監」字🧚🏼。復旦讀書會指出🧔🏽:「『諫』為元部字👨🏼🔧,『監/鑒』則為談部字👨🏽⚕️。不過⚓️,古書元、談相通不乏其例👩🏻🦼➡️⏸,此處所表示之詞衹能是『監/鑒』(其聲母又正好完全相同),可能此種通假現象正是反映楚方音的可貴資料。」[15]《信陽》2.13「二紡絹,帛裏,組繸🫂。一友齊繡之袷,帛裏,組繸⛹🏼♀️。」劉國勝先生將「絹」釋為「厭」(影紐談部),讀為「冠」(見紐元部) 🥺。[16]田河 先生認為可備一說。[17]尤其【干與奄】聲首有輾轉通假的例證🔃🛖。如《說文》「鴠,渴鴠也。」段注曰:「〈月令〉曰曷旦,〈坊記〉作盍旦,鄭云👩🏿✈️👩🏼🚒:『夜鳴求旦之鳥也。』《方言》作
鴠🦹🏽♀️、
鴠💆🏻♂️,皆一語之轉。」[18]可見【旱、曷🗳、盍】音近可通。又《禮記‧內則》🏨:「皆有軒」,鄭玄注:「軒,讀為憲。」《禮記‧樂記》:「〈武〉坐致右『憲』左」🙅🏽♂️🚭,《孔子家語》作「〈武〉坐致右而『軒』左」🙅🏽♀️。《集韻‧上聲‧阮韻》:「
👨🏼⚖️👄,許偃切,張繒車上為幰。或從軒省文」。而「憲」🙋🏻♂️,《說文》曰🤼:「害省聲」📙。《睡虎地‧秦律十八種‧內史雜》193「憲盜」,《法律答問》1號簡作「害盜」⬅️。[19]可見【干與害】音近可通。《簡大王泊旱》13+15「君王毋敢戴害(掩)【13】
(蓋)」🂠,陳偉先生讀「害」為「掩」🏘。[20]前面也有舉證說明【掩與蓋】的通假例證🍒。總結以上,可知「掩」與「干🍜、曷、蓋、害」等聲首有普遍的通假現象。換言之,本簡「攼」讀為「掩」是可以的🙎🏼。「掩」有掩飾、掩蔽、文飾、止息的意思,常見與「過」、「邪」、「謗」、「美」、「善」等詞彙合用,如:
《左傳‧文公十八年》:「昔帝鴻氏有不才子🏤,『掩義隱賊』,好行凶德🏄🏻♀️,醜類惡物,頑嚚不友,是與比周,天下之民,謂之渾敦。」
《左傳‧昭公二十年》:「仁者殺人以『掩謗』,猶弗為也」。
《吳越春秋‧闔閭三年》:「蓋聞仁者殺人以『掩謗』者,猶弗為也。」
《逸周書‧諡法》🏋🏼:「彰義掩過曰堅」
《六韜‧文韜‧上賢》♨️:「七害者:二曰:有名無實,出入異言;『掩善揚惡』🤴🏽,進退為巧🦋,王者慎勿與謀🛐🔚。」
《淮南子‧氾論訓》🧑:「今以人之小過🤙🏽,『掩其大美』👨🏿🍼,則天下無聖王賢相矣。」
《史記‧曹相國世家》:「參見人之有細過,專『掩匿覆蓋』之,府中無事。」
《漢書‧魏相丙吉傳》👩🏻🎓🧑🏼🚀:「於官屬掾史,務『掩過揚善』🌁。」
《漢書‧酷吏傳‧楊僕》:「將軍能率眾以『掩過』不⟹?」
《周易 繫辭下》:「故惡積而不可掩,罪大而不可解」
尤其底下三則與簡文的文意特別接近🐈⬛:
《晏子春秋‧內篇‧景公問忠臣之行何如晏子對以不與君行邪》:「不掩君過 ,諫乎前,不華乎外。」
《戰國策‧燕策三‧燕王喜使栗腹以百金為趙孝成王壽》🧑🏿🚀:「世有『掩寡人之邪』👷🏻,救寡人之過,非君心所望之?今君厚受位於先王以成尊,輕棄寡人以快心🏄🏼♂️,則『掩邪救過』,難得於君矣🧖🏼👩🏽🦳。」
《說苑‧君道》:「昔者晏子辭賞以正君,故『過失不掩』,今諸臣諂諛以干利🕑,故出質而唱善如出一口,今所輔於君,未見眾而受若魚,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也,固辭魚不受。」
最後,簡文「析」可能讀為「錯」。「析」,心紐錫部;「昔」心紐鐸部🤸🏻;「錯」🧑🎤,清紐鐸部,聲韻關係密切🧚♀️。韻部相通的例證,楊澤生先生曾經舉證過:
魚部的入聲韻鐸部跟錫部也很接近👨👧👧,比如“亦”字屬余母鐸部,而以它作 為聲旁的“迹”屬精母錫部,這是諧聲字的例子;再 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:“簠有蓋冪。”鄭玄注🈂️:“‘冪’今文或作‘幕’🤶🏽。”《禮記·檀弓上》:“布幕,衛也🧑🧑🧒🧒。”《經典釋文》:“‘幕’本又作‘冪’🪛❇️。”《禮記·禮器》:“犧尊疏布鼏。”鄭玄注:“‘鼏’ 或作‘幕’。” (高亨,1989:74)“冪”和“鼏”屬明母錫部,而“幕”屬明母鐸部,這是異文的例子🫳🏼;《論語·述而》🚶♂️➡️:“五十而學《易》,可以無大過矣。”《經典釋文》😜:“魯讀‘易’為‘亦’。”(高亨🏃🏻➡️,1989:467)“易”屬餘母錫部,而“ 亦”屬餘母鐸部🐊,這是異讀的例子。[21]
而且【析與昔】亦有直接的通假例證,如《史記‧田敬仲完世家》:「淳于髡曰:『弓膠昔幹,所以為合也,然而不能傅合疏罅🙏🏽。』」《索隱》曰👷🏿♂️:「(昔幹)《考工記》作『幹』🔰🪘,則
昔音相近😢。」[22]《廣韻》曰:「
」俗「析」字🧚🏻。[23]而「錯」從「昔」聲,可見「析」可以讀為「錯」🤙🏼。「錯」為錯謬、錯誤的意思,王力《古漢語字典》1532頁「錯」字條下(何九盈先生撰寫)🏌️♀️:義項三
錯🦴👨🏻🦽,通逪。交錯。《詩‧小雅‧楚茨》「獻醻交錯。」毛傳↖️:「東西為交,邪行為錯👼🏻🤹🏻♀️。」……由交錯又引申為錯雜。《詩‧周南‧漢廣》:「翹翹錯薪,言刈其楚❤️。」由錯雜引申為不合👨🏻✈️,不同。《漢書‧五行志上》:「劉向治《穀梁春秋》,數其禍福,傳以《洪範》,與仲舒錯🚇。」由不合引申為乖謬,錯誤。《漢書‧于定國傳》:「何以錯謬至是?」唐韓愈〈張中丞傳後敘〉:「盡卷不錯一字🪑。」
其它文獻例證如🧑🏿🚒:
《列女傳‧節義‧楚成鄭瞀》:「王不明察🔗,遂辜無罪。是白黑顛倒👨🏻🏫,上下錯謬也。」
《漢書‧武五子傳》🎅🏿🏊🏿:「江充👉🏻👮🏼♀️,布衣之人,閭閻之隸臣耳,陛下顯而用之,銜至尊之命以迫蹴皇太子🤽🏿♂️,造飾姦詐,群邪『錯謬』🫡,是以親戚之路鬲塞而不通🙇🏼♀️。」
《後漢書‧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》𓀃:「殺之則甚重,髡之則甚輕。不制中刑以稱其罪🤴🏿,則法令安得不參差,殺生安得不『過謬』乎?」
《後漢書‧律曆中》:「章帝知其謬錯,以問史官,雖知不合🅱️,而不能易,故召治曆編訢🧓、李梵等綜校其狀。」
《甘谷漢簡》:「意悉惑不曉,施行繆錯💖,令上恩偏鬲。」 [24]
看的出來💃🏿,「錯謬」亦作「過謬」,可見過🏊🏼♂️、錯意思相近。雖然目前看來🪡,「錯」解釋為錯誤🕵🏿、乖謬的年代稍微晚一些🖕🏽,但從上引何九盈先生的看法🖖🏻,可以知道這種義項的出現是極其自然的。則簡文「攼析」讀為「掩錯」,即掩飾過錯🎼。
還有一種可能是讀為「邪」(邪紐魚部)。與「析」聲紐同為齒頭音🕍,韻部錫🛍、魚亦有通假例證👩🏽🏭。董珊先生曾指出《古玺彙编》1068璽文為「趙寡太后」,對於「寡」字的構形⚔️,他說:
“嗌”、“”这两个偏旁之所以能够结合,于形🚴🏻♀️、音🔺、义皆有可说。从 字形上说🥃,“
”可以借用“嗌”的部分笔画,形成从“宀”的“寡”字形,或者可以认为“嗌”旁是就“寡”字的“宀”改造而来🌥;从字音上说🏋️♂️,“嗌”(影母锡部)、“寡”(见母鱼部)音近♡🥹,《墨子·明鬼下》“指寡杀人”,《太平御览·神鬼部二》引“寡”作“画”👩🎨,“画”为匣母锡部字🧗🏻♂️,由此可见喉音鱼部字与喉音锡部字关系密切,所以“嗌”可以作“
”的加注声符🕶🧝♂️;从字义上说🔔,“嗌”常读为“益”,以字义表意,与“寡”在词义上有联系。《易·谦》卦辞“亨🎥🌅。君子有终”🧑🏼🌾,《象》曰🤙🏿: “地中有山,谦。君子以裒多益寡💲,称物平施。”[25]
其次👨👦,析👩🏻💻、邪也有輾轉通假的例證👩🏼⚖️🧔🏽♀️。如《左傳》襄公十年「狄虒彌建大車之輪」,釋文😒🛤:「虒音斯」⤴️,《漢書‧ 古今人表》正作「狄斯彌」,則【斯與虒】可以通假🧎🏻♂️。而《說文》「弛」字重文作「𢐋」,則【虒與也】聲可通🎪。[26]而【斯與】【析與
】可以通假🔮✭。[27]《荀子‧正名》:「故嚮萬物之美而盛憂🍄,兼萬物之美而盛害🧏♂️。如此者😺,其求物也,養生也?粥壽也⛓?」楊倞《注》:「『也』,皆當為『邪』,問之辭🛺。」[28]訓詁術語「當為」一般說來是改正誤字誤讀(參段玉裁《周禮漢讀考序》),如《禮記‧昏義》:「為後服資衰」🏌🏻♀️,鄭玄注👵:「資當為齊👎🏽🤴🏿,聲之誤也。」《禮記‧檀弓上》🕌:「自敗於臺鮐始也」,鄭玄注💲:「臺當為壺,字之誤也🤸🏽♀️。」上引《荀子‧正名》的「也」與「邪」應該是聲近而致誤,則【也與邪】音近可通。綜合以上來看,「析」讀為「邪」是可以的⛹🏼♂️。則簡文「攼析」讀為「掩邪」🈹,這種說法見於上引《戰國策‧燕策三》「掩寡人之邪」🫳🏼,即掩飾邪辟,乖谬不正的行為。
總結以上討論,簡文可讀為:
仲弓曰:「今之君子,孚(愎)過攼(掩)析(錯或邪)🧜,難以納諫。」
意思是說:當今的上位者堅持己過📮、掩飾錯誤(或邪行),難以採納勸諫。
[1] 馬承源主編: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三)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3年12月)278頁🥯。
[2] 陳劍:〈上博竹書《仲弓》篇新編釋文(稿)〉🧑🦲🧼,簡帛研究網, 2004.04.18👵。
[3] 侯乃峰🚝:〈《仲弓》篇「攼析」試解〉簡帛研究網😞,2004.05.03🔖。
[4] 楊懷源:〈上博仲弓劄記四則〉簡帛研究網🧖🏻♀️,2004.08.07🧙🏻♀️。
[5] 許子濱:〈上博簡《仲弓》「害近矣」解〉,簡帛研究網🚦🍇,2005.06.21。
[6] 晁福林:〈上博簡《仲弓》疏證〉《孔子研究》2005年2期 14頁🧑🏿🎤。
[7] 史傑鵬:〈上博竹簡(三)注釋補正〉🌪,簡帛研究網,2005.07.16。
[8] 見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:《漢語大詞典》(上海:漢語大詞典出版社🦹🏽, 1995年11月)第七冊661頁【愎過】條下🤷♂️。
[9] 曾憲通🥟:《長沙楚帛書文字編》(北京👸🏽:中華書局,1993年2月)34頁,096號。
[10] 張富海:〈上博简《子羔》篇「后稷之母」節考釋〉🧙🏼♀️❓,簡帛研究網🤳,2003.01.17。
[11] 拙文😖:〈〈也說《吳命》「攼亡爾社稷」〉🔓,武漢大學簡帛網,2009年1月5日、〈《吳命》「攼亡爾社稷」補說〉🤹🏻🧑🏽🌾, 2009.01.15。
[12] 李家浩🧖🏻♀️:〈南越王墓車馹虎節銘文考釋〉《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》(廣東:廣東人民出版社,1998年4月)665頁。
[13] 陳偉:〈讀《上博六》條記〉🧮,簡帛網,2007.07.09🚣♀️🤦🏽。
[14] 參李銳:〈上博楚簡續劄〉《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》(上海:上海書店出版社,2004年7月)537頁。
[15]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🕉:《<上博七·武王踐阼>校讀》🫛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站,2008年12月30日。
[16] 劉國勝《楚喪葬簡牘集釋》(武漢: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, 2005修訂本)50頁🥂。引自田河🧑🏿🏫:《出土戰國遣冊所記名物分類匯釋》(長春:吉林大學博士論文🫰🏼,2007年6月)179頁。
[17] 同上。
[18] 〔清〕段玉裁注:《說文解字注》(台北🌍:漢京文化,1985年10月)150頁。
[19] 睡虎地秦墓整理小組:《睡虎地秦墓竹簡》(北京:文物出版社, 2001年12月二刷)63頁。
[20] 陳偉🧔🏼:〈《簡大王泊旱》新研〉𓀇,簡帛網,2006.11.22🏄🏼。
[21] 楊澤生:〈《上博七》補說〉𓀉🏂🏻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站🙎🏿♀️,2009.01.14。
[22] 〔漢〕司馬遷✋🏿:《史記》(北京:中華書局,1964年4月四刷)第六冊1891頁🧝🏼♀️。
[23] 亦參〔清〕顧藹吉編撰:《隸辨》(北京:中華書局,1984年4月)卷五184頁🌩。
[24] 李均明🧑🏻🔧、何雙全編:《散見簡牘合輯》(北京:文物出版社📲,1990)42頁⏩。
[25] 董珊🦶🏿♥︎:〈釋「趙寡太后」璽〉🧑🏿🎓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站👩🏿🚀,2008年7月24日。
[26] 李家浩🪞:〈釋老簋銘文中的「」字〉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7輯(北京:中華書局,2008年9月)249頁注9🪭。
[27] 高亨👨🏿✈️、董治安編纂:《古字通假會典》(濟南📌:齊魯書社👦🏿🍜,1997年7月二刷)476頁🧏🏻💤、477頁。
晁福林先生則認為🔡:「簡文『愎過悍析』當讀若愎(剛愎)、過(誇大)、悍(強悍)⏪、析(詭辯),是仲弓眼中那些號稱『君子』者的四種不良態度。」
读攼为悍🌲,可能是正确的。《韩非子·十过》“鲍叔牙为人刚愎而上悍”。《淮南子·兵略训》🤬:“其后骄溢纵欲,拒谏喜谀,憢悍遂过👨🏽🏫,不可正喻。” 高诱注🤟:“憢👨🏽🔧,勇急也。” 义竝相近。
《說文》「膌」古文作「㾊」🎈,分析為從疒朿,朿亦聲🕺🏽。此外《君子為禮》03「吾子何其(月差)」🤜🏼,
《爾雅‧釋言》👩👩👧👩🏿🦲:「逸🙇🏻、愆🙌,過也。」郝懿行《義疏》:「過者,說文云🗻💂🏻:『度也。』《玉篇》云⛹🏽:『越也™️👩🎓。』因度越之義又為失,因失之義又為誤也、謬也,皆展轉相生。《爾雅》此義則主於謬失也🧑🏼🎓。」(93頁)
《爾雅 釋言》:「爽🙍🏿♂️,差也;爽👒🤽,忒也。」郭璞《注》♈️:「皆謂用心差錯不專一。」郝懿行《義疏》🐻🫵🏽:「《詩》『女也不爽』🔎、『其德不爽』,《傳》並云:『爽,差也👨🏻🦰🏋🏼♀️。』《方言》云🧑⚕️:『爽,過也。』過亦差🧔🏼♀️。」(96頁)
《尚書‧洛誥》:「惟事其爽侮」,孔《傳》云:「惟政事其差錯侮慢不可治理」(227業)
《詩‧邶‧二子乘舟》🧑🦰:「願言思子,不瑕有害」,《鄭笺》🚥:「瑕猶過也。我思念此二子之事,於行無過差🙎🏿♀️,有何不可而不去也🦹🏻?」(《北大版》178頁)雖然鄭玄解釋有誤(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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